关于印发2026年辽宁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辽疾控发〔2026〕14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为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6〕63号)要求,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2026年辽宁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可从易游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网站下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1.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2.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3.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预警工作,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抽检等情况。
4.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5.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健康体检机构、口腔医疗机构等)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
6.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二)省专项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关于“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有关要求,以及国家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关于“前一年度发生过案件查处的单位100%抽取(公共场所“简易程序”处罚的除外)的抽取规则,结合易游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实际,制定省专项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1.2025年度被行政处罚行为整改情况。
2.“学生健康 蓝盾护航”学校卫生省专项随机监督抽查。
3.“防护安全 蓝盾护航”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省专项随机监督抽查。
4.“识别预警 蓝盾护航”疫情报告省专项随机监督抽查。
二、组织实施
(一)2026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依据国家计划、全省2025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与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安全自查结果以及2025年易游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情况,制定多元化随机抽取规则,制作《辽宁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手册》,手册内容涵盖各专业监督检查对象、抽查范围和数量、具体检查内容和检测项目,并依托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事项、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形成全省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连同《工作手册》一并下达至各地。
(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抽取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监督执法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可由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进行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
(三)2026年省本级工作任务仍采取省、市、县(区)联合执法方式开展,省级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承担行业指导与现场带教工作职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市、县(区)两级共同完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应当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和立案查处。
(四)各地抽检计划中涉及的检测任务,应当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省级任务清单中涉及的检测任务也由属地负责完成。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请各市卫生健康(疾控)行政部门于5月20日前将不具备检测能力项目汇总并盖章后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筹协助开展检测,或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同时,今年各地抽检任务仍然要延续两年来工作模式,与相关卫生监测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与有关监测项目进行有机结合,科学合理组织实施,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形成“大疾控”业务相互协助、相互融合工作机制,有效减少基层工作负担,切实增强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效。
(五)按照国家工作要求,今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00%全覆盖抽取,同时作为被监督对象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回避原则,不得由本单位人员进行。原则上,省疾控中心抽查任务由省疾控局组织实施、沈阳市派执法人员给予技术支持;各市疾控中心抽查任务由同级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组织实施、属地县(市、区)级执法人员给予技术支持;县(市、区)疾控中心抽查任务由上级市疾控机构执法人员组织实施。
(六)各地要与本地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卫生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3〕28号)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本级地方财政对随机监督抽查资金保障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必需”原则,合理申请、分配、使用经费。同时,要积极争取并统筹合理合规使用其他渠道来源的随机监督抽查资金配套支持,加大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对下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管理,强化监管协同。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是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重要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年度检查工作的统筹实施,科学合理制订实施方案、检查计划,确定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注重抽查任务与相关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进行统筹安排。要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沟通对接,强化对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进实施。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七个一律”工作措施要求,合理、规范、精准推进涉企行政检查,对同一检查单位,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二)创新培训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各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方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人员在现场指导工作和带教实施抽查任务时要针对相关法律知识、执法程序、执法技能等方面对基层执法人员给予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真正达到以查代训、以查代练的目的,全面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实现医疗、疾控监督业务指导与行政执法融合的目的。同时,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构建“监督+协管”工作格局,切实推动卫生监督力量向基层延伸,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各地在执行相关专业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时,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当全程参与各自服务领域内的执法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其发现隐患、信息报告、协助执法等综合能力,为公共卫生安全锻造一支可靠的专业力量。各地要注重协管带教以及“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并随同年度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三)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各地要全面推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透明、公正、合法、规范;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法事实要认定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要规范,做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完成抽查任务后,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四)落实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各地要以服务为先导,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主动向管理相对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督促管理相对人落实主体责任,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要文明执法、柔性执法,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五)做好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地要按照计划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相关信息结果务必通过省级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平台进行上传,特别是要按时保质完成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集中消毒餐饮具、消毒产品、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等的抽样检验及结果上报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地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培训,强化数据报告的质量控制,收集、审核和汇总统计各地上报的数据信息,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请各地按照计划要求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辖区公共卫生(含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职业放射)和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全年总结分别报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汇总分析各自领域内全省工作情况并形成总体工作报告,于11月25日前分别报省疾控局和省卫生健康委。
总体抽查计划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疾控局监督处 陈昊 024-81535830
2.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 刘苏 024-23380912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涉水产品和公共卫生检测 岳航羽 李欣平 024-23390467
2.消毒产品检测 王蕊 024-23349153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易游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员会
2026年5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